申报评审卫生系列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保定 市(厅) 博野 县(区) 单位: 博野县医院
姓名 |
刘倩 |
性别 |
女 |
出生 日期 |
1987.11.15 |
参加工作 时间 |
2011.8 |
||||||||||
身体状况 |
健康 |
行政 职务 |
无 |
现从事 专业 |
妇产科 |
||||||||||||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卫生系列 护理专业 资格名称:主管护师 |
取得 时间 |
2018.6 |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卫生系列 护理专业 资格名称:副主任护师 |
||||||||||||
类别 |
晋升 |
是否引进 |
是 |
是否破格 |
否 |
||||||||||||
量化评分 推荐排名 |
得分:98分 得分排序:2名 推荐排序:35名 单位共推荐:51人 |
单位 性质 |
事业 |
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电话 |
0312-8719950 |
||||||||||||
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情况 |
|||||||||||||||||
序号 |
内容 项目 |
内 容 |
|||||||||||||||
1 |
学历资历 (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历程度 |
学 位 |
|||||||||||
2010年6月 |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护理 |
大专 |
无 |
|||||||||||||
2016年1月 |
承德医学院 |
护理 |
本科 |
无 |
|||||||||||||
取得现任职资格年限 |
2018年 6 月通过考试取得;满 6 年 |
||||||||||||||||
2 |
年度考核 |
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共 5次,其中优秀 0 次,合格 5 次,基本合格及以下 0次。 |
|||||||||||||||
3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2011年 8月至 2024年 8 月,满 13 年 |
||||||||||||||
取得现任资格后 基层工作年限 |
2021年 6 月至 2022年 6 月,满 1 年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情况 |
本人从事护理工作13年,2010年6月毕业于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8月参加工作,自学本科,2016年1月毕业于承德医学院,2018年6月在石家庄妇产医院进修学习。根据护理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专科新技术应用,2022年7月-2023年3月,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穴位按摩治疗产褥期乳房疾病》的应用,开展此技术病例50例,临床效果满意,无并发症发生,经我院技术委员会鉴定填补了我院护理工作的空白。任职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以良好的医德医风,熟练的操作技能,全面的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工作中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护理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的学习,每年学分均达到规定要求。工作期间,完成科主任、护士长安排的实习带教、进修等工作。现已达到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的技术水平、工作数量和服务质量要求。任职以来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学术上也取得了一定成绩,2024年先后发表论文两篇:《产后手法按摩对减轻产妇乳房胀痛的效果评价》、《乳房手法按摩联合艾灸对剖宫产产妇术后泌乳量及母乳喂养的影响》。 |
||||||||||||||||
4 |
业绩成果 |
荣誉称号 |
荣获2019年“优秀人才” |
||||||||||||||
科研成果 |
本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中:四、业绩成果条件,附表3县(市、区)属人员,取得中级职称以来:1.主持引进开展新技术1项,并完成50例以上,效果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经单位鉴定为填补单位技术空白。 新项目:《穴位按摩治疗产褥期乳房疾病》,本人主持开展,负责完成,申报时间:2021.10。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3年3月。 |
||||||||||||||||
5 |
论文著作 |
本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中:四、业绩成果条件,附表3县(市、区)属人员,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1、论文名称:《产后手法按摩对减轻产妇乳房胀痛的效果评价》;刊物:医药卫生(文摘版),非核心期刊,2024年3月发表,国内刊号CN 50-9212/R,国际刊号 ISSN 1671-5608,第一作者,与从事专业相同,卷宗87页。 2、论文名称:《乳房手法按摩联合艾灸对剖宫产产妇术后泌乳量及母乳喂养的影响》;刊物:医药卫生(引文版),非核心期刊,2024年3月发表,国内刊号 CN 50-9219/R 国际刊号 ISSN 1671-5675,第一作者,与从事专业相同,卷宗120页。
|
|||||||||||||||
6 |
破格条件 |
无 |
|||||||||||||||
7 |
推荐单位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8 |
主管部门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9 |
县(市、区) 职改办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10 |
设区市、 省直管县(市)、省直部门职改办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11 |
省职改办 意 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申报人员本人按照申报相应专业资格条件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后,逐级上报。 2、一律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两份装袋供省职改办存档和高级评委会使用。 3、行政职务包括股、科、处级及其以上职务。有行政职务的必须填写,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4、表中2、3、4、5、6项均指取得现专业资格后的情况。 5、“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基层工作年限”栏,仅教育、卫生专业申报人员填写。 6、属正常晋升人员“破格条件”栏不再填写。 7、表中7—11项填写明确意见:××同志所有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是否准予申报。 |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